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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研究生第二阶段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09:00:00


培养学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专业实践已经结束,为了做好专业实践的考核和总结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专业实践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答辩材料

1《长春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210分钟以内的汇报ppt

3专业实践相关成果。

二、组织方式

1本次专业实践考核本着互相学习、相互交流的目的,按照研究生分布情况,以研究方向单独或相互融合的方式进行分组。

2各培养学院负责成立答辩组,答辩组应由相关研究方向的校内导师和部分校外导师组成,一般5~7人。

3答辩时,研究生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考核办法

1.专业实践成绩包括实践平时成绩、成果评阅成绩和考核答辩成绩三部分。

实践平时成绩由校内导师根据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表现并结合实践单位指导教师评价意见进行评定;成果评阅成绩由校内非本研究生导师根据总结报告等成果质量进行评阅评定;考核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结合研究生实践汇报、总结报告等成果质量、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实践平时成绩占30%,成果评阅成绩占20%,考核答辩成绩占50%

2专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和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级

3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合格及以上者可获得相应学分;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者,不得毕业及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时间安排

1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答辩工作于202510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并组织实施。

2.考核结束后培养学院于1030日前将专业实践考核成绩汇总表(附件3)盖公章扫描版以及EXCEL电子版发送至yanjiusheng@ccit.edu.cn

3.附件1、附件2由培养学院存档。

五、有关要求

1各答辩组应认真做好本次专业实践考核及成绩评定工作。做好答辩现场图片资料的留存。

2为便于研究生相互学习,要求研究生全程旁听本组同学答辩。

 

附件1:第二阶段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附件2第二阶段专业实践考核答辩评分表

附件3:第二阶段专业实践考核成绩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处

 

                                                                                              2025923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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