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土木水利行业的建筑建材业、水利水电业、交通运输业、安全防护业等相关领域,培养在工程规划与勘测、工程设计与施工、产品研发与应用、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调研与管理等方面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勤奋、勇于创新,能够正确对待成功与失败,遵守职业道德和工程伦理。

2.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保护知识产权,保守国家秘密,杜绝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胜任土木水利工程类高层次工程技术与管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富有合作精神,能正确处理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崇尚人、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专业学位领域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类别包括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专业学位领域。

三、学习方式及培养年限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在校脱产学习,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培养年限为4年。实行学分制管理,总学分不少于34.5学分。

四、培养模式

采取校企合作,共同构建“双导向、双驱动、交叉递进1+1”的人才培养模式。

双导向: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土木水利类高层次工程应用技术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校企协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为导向。

双驱动:以高层次工程应用技术人才培养目标驱动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培养方式改革;以土木水利工程项目驱动工程硕士培养与工程实践紧密结合,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交叉递进1+1:按照“理论—实践—理论—再实践”的认识规律,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交叉递进。研究生在学校和企业培养各占一半学程,实现1+1;课堂教学与工程实践、理论授课与工程案例教学1+1,学校和企业双导师1+1全程指导,将工程项目研发贯穿于培养的全过程。

五、课程设置

(一)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

1.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其中:公共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外语、体育、美育和劳动实践教育等课程;基础理论课包括工程数学、力学类等基础课程;专业课包括专业技术课程。

2.非学位课程

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跨学科选修课。其中:公共必修课包括信息检索、知识产权、工程伦理、领域前沿专题系列讲座和学术道德及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等课程;跨学科选修课包括专业相关课程以及计算机、管理、经济、社会、法律类等课程。

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获得学分,非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即可获得学分。规定进行考查的课程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研究生课程学习应获得的学分不少于27.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0学分(公共课8学分,基础理论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6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7.5学分。

(二)考核方式

学位课程考核一般应采取考试方式,以百分制评定成绩。公共课和基础理论课一般应采取闭卷笔试方式,重点考核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及其掌握深度;专业必修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及小论文等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核学生知识迁移、实际应用和案例分析能力。非学位课程的考核成绩可采取百分制评定,也可采取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

六、专业实践

(一)实践阶段设置及学分要求

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主要安排在企业进行,分为二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专业实践I:工程认识及工程课题凝炼阶段。

本阶段专业实践,研究生到实践单位主要熟悉工程环境、了解本专业领域所涉及到的工程技术问题;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将工程技术问题凝炼为工程课题,并结合工程课题进行学位论文的选题、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本阶段专业实践安排在第二、三学期,为期20周,4.0学分(含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专业实践II:专业深化及工程课题研究阶段。

本阶段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依托专业实践单位及实验室进行工程课题的测试分析与研究开发,完成学位论文的主体内容。

本阶段专业实践安排在第四学期,为期20周,3.0学分。

研究生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应获得的学分不少于7学分,其中,专业实践6学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

(二)考核方式

研究生在企业的专业实践考核由企业和学校导师共同负责。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实践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承担工作完成情况、企业评价和专业实践报告成果等,重点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敬业精神、学习态度、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各阶段专业实践考核,根据企业评价、导师评价与答辩成绩,综合审查后给出本阶段最终专业实践成绩。专业实践成绩采取五级制评定,考核结果合格即可获得学分。

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安排见表1,课程及实践必修环节设置与学分分配见附件1。

 

表1 理论教学与专业实践必修环节安排表

学期

培养过程环节内容

时间(周)

学分

地 点

一、二

公共课、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学习

32

18

学校

二、三

专业实践I(含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0

4

企业

专业方向课程学习

8

7

学校

专业实践II

20

3

企业

五、六

论文撰写、整理、评审、答辩等

40

校企联合培养

七、学位论文

(一)论文选题

选题应来源于土木水利行业的工程规划与勘测、工程设计与施工、产品研发与应用、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调研与管理等领域工程实际,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先进性、技术难度和深度,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应反映研究生综合运用知识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学位论文选题根据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执行。

(二)开题报告

论文选题确定后,研究生要通过广泛阅读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选题内容,制定论文工作计划,撰写文献综述。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必须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前,研究生应在校内外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工作。培养学院成立由5人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企导师组成的开题报告评议小组,对研究生开题报告进行考核评议,并给出评价意见。

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用于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年,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题目。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作开题报告,第二次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须延期毕业。

(三)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中期检查小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检查。中期检查小组要根据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中期报告写出评语、给出考核成绩。对于未通过中期检查的研究生,应视其情况,可以择期重新进行论文中期检查,检查通过时间距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不得少于半年。

(四)论文预答辩

论文预答辩是正式答辩前的一个重要环节。经导师初审认为学位论文符合要求后,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3-5人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学位论文的实际水平和答辩情况以及研究生工程研究工作的能力,作出是否同意答辩或修改后答辩的决定,论文修改必须在正式答辩前1个月完成。

(五)论文评阅与答辩

1.评阅与答辩时间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通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考核,成绩合格者,论文经过校内外导师审核,认为已经达到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后,才能申请进行论文评阅和答辩,一般在毕业学期内进行。

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提供以下成果之一:

(1)提交1份工程技术报告或1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2)正式发表1篇以长春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如为第二作者,则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的学术论文;

(3)申请并被正式受理1件以长春工程学院为专利权人,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设计人(如为第二设计人,则第一设计人必须是导师)的发明专利;

(4)申请并被正式授权1件以长春工程学院为专利权人,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设计人(如为第二设计人,则第一设计人必须是导师)的实用新型专利;

(5)以前五名的身份参加与本人学位论文工作内容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论文评阅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应聘请2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其中1位应是来自相关企业或工程单位的专家。经过2位专家评阅,认为达到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要求后,才能进行论文的答辩工作。

3.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本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3的专家来自相关企业或工程单位。答辩委员会按相应职责和答辩程序对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不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通过者,可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专业实践环节并通过考核;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提出申请,通过论文答辩,经过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定达到培养目标,可被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附件:1.课程及专业必修环节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总进程表



附件【附件1-课程及专业必修环节设置与学分分配表(2024).doc
附件【附件2-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总进程表(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