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2024级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师生双选结束后,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级)的课程设置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附件1)。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的内容包括:
1.课程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关于课程、学分及时间的相关要求,确定应修的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以及补修课程。
2.实践工作计划:拟定各阶段专业实践的主要工作内容及参加其他相关实践工作的计划。
3.论文工作计划:确定学位论文选题类型,拟定学位论文工作的大致时间安排、相关要求及预期目标,初步确定学位论文研究题目。
请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尤其是课程学习计划,一经定稿,必须认真遵照执行,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更改。拟定实践工作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时,要求校内导师能够结合自己工程实际或工程背景的课题提前有针对性地选择实践单位,并从实践单位遴选校外导师,以保证专业实践工作、专业实践指导工作与学位论文工作内容的统一。
培养计划制定完成后,经培养学院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签章后报研究生工作处备案执行。
二、时间安排
1.学生录入时间:2024.10.12-10.15,具体录入方法见附件3
2.培养学院审核时间:2024.10.16-10.21
请各培养学院于10月21日将《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附件1)纸质版送至7教1011室,一式2份,研究生工作处1份,培养学院1份。
附件1 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附件2 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级)
附件3 培养计划录入说明(学生版)
研究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12日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次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5届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教务处关于2026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