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政审主要通过函调方式进行考核。拟录取考生本人打印《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附件1),填写基本信息。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委或党总支)对该考生的现实表现,按照规定内容实事求是填写,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拟录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对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党章;对于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党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填写,首选是党务部门,其次是人事部门;没有工作单位的,则由档案代管单位填写或由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村镇、街道办事处填写。拟录取考生须在2025年5月30日前将《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政审表》原件寄送至拟录取培养学院,邮寄信息见《长春工程学院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信息》(附件2)。
二、各培养学院须对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进行审核,并明确政审是否合格。确有必要时,培养学院可派工作人员或委托当地有关党组织直接与拟录取考生面谈或到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情况、收集信息。
三、各培养学院需认真开展政审工作,填写《xx学院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情况汇总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政审情况汇总表电子扫描件请于2025年6月6日前发送至研究生工作处指定邮箱。